都說業主與物業有著“很難調和”的矛盾,一個怪圈也始終在矛盾中運行著:業主說“物業不提供相應服務,我們為什么要交物業費?”物業說“業主不交物業費,我們怎么提供相應服務? ”在萊茵河畔社區也出現了類似的矛盾,3000余戶業主中,有5戶沒有交物業費。
經過協商,其中3戶在物業的調解下,交納了當年的物業費,但仍然有兩戶拒不交款。因此,萊茵河畔物業將另外兩個業主告上了法庭。
萊茵河畔物業經理趙俊說,“物業公司是服務機構,我們希望業主過得舒適,安全。但這也是需要資金來支持的,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那么物業公司如何給予相應的服務?對于拒不交物業費的業主,也許有他們各自的理由,我們只有通過法律來對這個事做一個公正的評判。 ”
2010年6月11日上午10時30分,此案在大東區人民法院開庭。
庭審開始后,經過法院的調解,一名以家中進戶門損壞拒交物業費的男性業主當庭表示同意補交物業費。
重點落在小區某號樓5樓的秦女士(化名)身上。秦女士也說出了自己的苦衷,“我家樓上私改煙道,導致我家的煙排不出去。 ”
樓上樓下的矛盾因此產生,在之前物業公司的建議下,5樓將6樓告上法庭,雖然法院判5樓勝訴,但6樓卻遲遲不肯更改煙道。這一矛盾引發了更多的小摩擦,秦女士說,自己家的鎖眼被堵過,門也被砸過,她懷疑這都跟此事有關。
法庭上秦女士的態度很堅決,提出幾點要求:一,減免2年物業費。二,物業負責調解與6樓業主的關系。三,恢復煙道暢通。“只有物業做到了以上幾點,我馬上把物業費交了。 ”秦女士說。
面對秦女士的幾點要求,萊茵河畔的物業表示秦女士提出的問題,都是前幾屆物業遺留下來的問題,作為現在的物業無法接受。此案沒有當庭宣判。“物業和業主之間有了矛盾不怕,有問題解決問題,有矛盾化解矛盾,相信這只是個體,相互理解,相互體諒,大家都為了這個社區好。 ”居民曹大爺說。
業主不滿意物業的服務,物業埋怨業主拖欠物業費,如此的拉鋸戰在每個小區里屢見不鮮。萊茵河畔物業公司利用走法律渠道,將這個說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賬交給了法院裁決。
趙經理表示,以法律為依據,相信法律會對此事有個公正的裁決,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執行。
調查顯示:3成受訪者鄰里存隔膜
萊茵河畔社區“三位一體”的管理方式與其樂融融的鄰里關系讓人羨慕。那么,沈陽其他社區工作做得如何? 居民們參與社區活動的熱情怎樣?那里的鄰里關系是否融洽?如何才能消除社區居民間的隔閡,增進居民的感情呢?
本報就上述問題隨機進行了調查,收回調查問卷63份,其中近8成受訪者對所在社區的工作知之甚少,20%的受訪者知道或者參加過社區的活動。認為鄰里之間存在隔膜的有19人,占受訪總人數的三成,多數受訪者認為鄰里關系有待促進。
3成居民認為鄰里之間有隔膜
“我單元門的鎖頭換了。我敲對門家的門,想借把鑰匙去配一把,結果他們連門都沒給我開,隔著門跟我說話,明明有鑰匙還說沒有。”劉先生在調查問卷中陳述了自己的遭遇,痛斥因警惕性過度導致冷漠的鄰里關系 。“我所在的社區居民情感最不融洽。不融洽的原因是社區居民互不認識,不聯系。 ”網友“清新綠茶”說。
在63位受訪者中,有19人認為所在社區鄰里間存在隔膜,有10人與“清新綠茶”一樣,認為產生隔膜的原因是鄰里間比較陌生,缺乏聯系和溝通,有2人將隔膜的原因歸結于“人自私的本性”,“有些人總想占別人便宜,占公共空間。 ”3個人認為是素質問題,“有人到處扔垃圾,狗隨地大小便還咬人,這樣的環境中生活人能感覺到和諧嗎? ”另外4位受訪者把鄰里關系的欠融洽歸結于社區的工作做得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