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應注意條款及事項
房子轉正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租客簽訂租房合同需特別注意事項:
1、先核實“二房東”確實有轉租該房的權利。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原房東的身份證、房產證等。
2、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否則你每個月交的費用很可能都沒給到房東手里。合同中約定事項不能超過主合同,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二房東和大房東的合同(主合同)約定的期限。否則,大房東終止合同,給你帶來的經濟損失只能找二房東要。
3、簽約時,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4、入住前檢查屋內家具、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并約定維修責任,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算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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