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南京市江寧成山公寓的居民都在議論著一件大事:一個叫吳某芳的中年女子在小區租了十幾套房子,然后把這些房子都賣了,帶著幾百萬元失蹤了。 房主:租出去的房子竟被賣了 昨天(9日)上午,記者來... 這幾天,南京市江寧成山公寓的居民都在議論著一件大事:一個叫吳某芳的中年女子在小區租了十幾套房子,然后把這些房子都賣了,帶著幾百萬元失蹤了。
房主:租出去的房子竟被賣了
昨天(9日)上午,記者來到江寧成山公寓,小區的居民談起這件事都覺得不可思議。
記者找到了受騙居民李某妹。李某妹說,她拆遷后在成山公寓分到了兩套房子。由于子女不在身邊,12棟2單元303室的房子就空置了下來。2月17日,吳某芳找上她家想租房子。她對吳某芳不熟悉,但她管吳某芳的爸爸叫表叔,兩家也算遠房親戚,就同意把房出租了,簽訂了租約。吳某芳一次性付清了半年的租金2700元,她把房子鑰匙交給了吳某芳。
然而,就在3月8日下午,她碰見了現同住一小區的李某成。李某成告訴她,他的一位表親在他們小區買了一套房子,他幫著去看看房子。兩人一聊后,李某妹驚訝地發現,李某成表親買的房子居然是她的房子。發現不對勁后,李某妹和買房人一起去找吳某芳,發現已經找不到她了,立即報案。
買房者:10多萬巨款換來一串鑰匙
記者在小區找到了李某成。在李某成的帶領下,記者來到淳化李某成的表親侯某俊家中。侯某俊家中還有三個受害者,分別是侯某勇、王某龍和戴某祥,他們都是青龍山水泥廠的職工。
侯某俊告訴記者,他早在2002年就與吳某芳簽訂了購房協議書。記者看到,那份協議書只是簡單的手寫書,雙方蓋上手印作數。協議書如下: 甲方(賣房人):吳某芳乙方(買房人):侯某俊丙方(證明人):陳某萍。一,甲方現有拆遷安置房一套,位于江寧區東山鎮天印路科學園成山小區內,該房屋建筑面積90平方米,另附儲藏室10平方米,該房屋尚在建設中,甲方現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愿意購買該房屋。
三,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現首付購房款8萬元作為購買該房屋定金,剩余房款則等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完后付清
侯某俊說,去年12月的時候,他們看到成山公寓已經蓋好分房了,他們找到了吳某芳,催促他們的房子什么時候可以拿到。吳某芳告訴他們,因為他們不是拆遷戶,他們不能參加分房抽簽,由她負責替他們取得抽簽結果,并在2004年2月29日前將房屋交給他們。在大家的催促下,2月17日,吳某芳終于拿出了六套鑰匙,給了六個買主,說其他的房子也會在近期可以拿到。
拿到鑰匙后,侯某俊又把剩下的4萬元尾款給了吳某芳。他的心也定下來了。然而,他萬萬沒有想到,這房子竟是吳某芳在2月17日從李某妹家租來的。
據他們所知,僅青龍山水泥廠向吳某芳買房子的人就有9戶人家之多,為了買房,他們掏出了畢生的積蓄,其中,侯某勇是11萬元,王某龍這次還沒有拿到鑰匙,先交了5.8萬元訂金。
被騙者初步估計有21人
自己花了十幾萬元買來的房子竟然是吳某芳剛剛租來的,侯某俊嚇懵了。他趕緊通知自己所知道的其他受騙者。此時,吳某芳再尋不著了,打她手機也關機。大伙找到吳某芳的父母,老兩口稱他們不知情。
侯某俊告訴記者,他是通過同在水泥廠工作的侯某勇知道吳某芳能搞到房子的。吳某芳稱,她的舅舅在拆遷辦工作,有的拆遷戶家原來的房子面積多,但人口少,分房子的時候是按家里的人頭分的,多余面積只能拿些補償金。吳的舅舅可以利用手上的職權購買拆遷戶多出的面積,再偽造些人口,便可以 套 出不少拆遷安置房。他們后來打聽到,吳的舅舅確實在拆遷辦工作,手上有些權,并且這樣套房子的事在拆遷辦歷來都有。他們也就相信了。
吳某芳還告訴侯某俊,有拆遷戶家里分的房子多想賣,她想幫他們賣房子,也可以賺些差價,讓他打聽有沒有人想買房子。所以,后來侯某俊又介紹了幾個買主給吳某芳。通過一個介紹一個,大家都知道可以在吳某芳那買到房子,上當者絡繹不絕。3月8日,事情暴露出來后,知道情況后的買主陸續跑到江寧公安局刑偵隊報案。據侯某俊說,當天去報案的就有21戶。現在就算一套房子10萬元,吳某芳就騙了200多萬。
吳某芳目前已經逃逸
吳某芳原是江寧區東山街道成村人,嫁到何處居民說不清。記者來到吳某芳的父母家中,發現大門緊閉。旁邊的鄰居告訴記者,受騙人找不到吳某芳,都來找老兩口,他們就在昨天上午搬到大女兒那邊居住了。
侯某俊告訴記者,他們認識吳某芳時,她住的是湖濱公寓33棟一間躍層大房子,屋內裝修豪華,還擁有一輛寶來車和一輛越野車。3月3日,吳某芳突然把兩輛車賣了。然后,就聽說去安徽了。3月8日,他們發現受騙后,就去湖濱公寓找吳某芳,發現那間房子的產權根本不是她的,是她租的。
目前,江寧區公安局刑警大隊正在對此案進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