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就同一租賃物同時與不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據(jù)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quán)利。合同簽訂時間在前的承租人主張后租賃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租賃合同之一已實際履行,其他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主張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
出租人就同一租賃物同時與不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據(jù)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quán)利。合同簽訂時間在前的承租人主張后租賃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租賃合同之一已實際履行,其他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主張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向當事人予以釋明,允許其變更訴訟請求,向出租人主張除合同實際履行之外的違約責(z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