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法院對一起因異性合租房屋引發的搶劫案作出判決。 徐某(女)大學畢業后在滬租下一套一室廳房屋,為節省房租開支,徐某在網上發布合租信息。2004年10月20日,開始與劉某(男)合租。11月6日,劉某在徐某(女)大學畢業后在滬租下一套一室廳房屋,為節省房租開支,徐某在網上發布合租信息。2004年10月20日,開始與劉某(男)合租。11月6日,劉某在合租房內,捆綁徐某的手腳,逼她吃下安眠藥,堵住她的嘴,劫得現金100余元及銀行卡一張,并逼迫徐某說出銀行卡密碼,從卡中提取1500元。
嗣后,劉某打開煤氣、鎖上防盜門離去。事后,徐某呼救,聞訊趕到的民警及消防隊員將其解救。
05年3月,北京鐵路警方將劉某查獲。
法院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鑒于本案系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認罪案件,且已追回大部分贓款,依照有關規定,對劉某予以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5年,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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