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可起訴物業出租地下室
讀者劉先生問:我們小區物業公司將三個樓的地下室出租,以致小區安全不能保障,但我們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業主能單獨提起訴訟嗎?
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王佳紅律師解答:擅自占用、處分業主共有部分、改變共有部位用途的,權利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予以支持。所以,即使沒有業主委員會,小區業主作為共有權人也是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的。
地下室用途可申請政府公開
讀者徐女士問:我買了小區地下的一個儲藏室,但開發商和我簽署的是租賃合同,開發商有權處理小區地下室嗎?
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王佳紅律師解答:首先,建議您到房屋所在地的規劃部門調查一下這個地下室是否為小區的人防工程,若是人防工程,要看開發商是否辦理人防工程許可證。其次,若是地下室不是人防工程,你要看看這個地下室是否為消防通道,看看這個地下室的規劃用途。你可以向規劃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規劃局會予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