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內江市袁先生問:我在袁家崗車站附近租了一間門面,租期3年,明年1月到期。現在我租賃門面的片區開始拆遷改造。請問作為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拆遷對我的經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我是否可以要求給予一定補償?
重慶漢尊律師事務所徐榮華律師答:袁先生作為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有權對因房屋拆遷而導致的經營損失等獲得相應補償。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袁先生可以與拆遷人、被拆遷人就補償方式等協商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如果達不成,可以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袁先生也可以與被拆遷人就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協商,由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如果達不成,則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出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