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同樣事關民生
春節過后,受多重因素影響,在房屋租賃市場上出租方占據了更多主動,個別城市租金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上調。
隨著供求關系的變化,房租在一定的價格區間波動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但為切實保障民生,防止房租價格快速上漲,有關部門需積極引導、制定預案、多措并舉,確保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今年2月1日,《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規定“在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隨意提高租金”。然而,在房屋租賃市場,出租方與承租方往往并無書面合同,致使當房屋租賃市場火爆時,出租方對租金的要求過于隨意。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積極引導房屋出租方與承租方簽訂符合雙方意愿的合同,保證房租在一定時間段內的穩定。利用合同的約束力,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同時,還應增加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給,以市場調節的手段緩解房租持續、快速增長的壓力。隨著消費者住房消費觀念的理性,租房也逐漸被廣泛接受,而要讓人們住得穩、住得起、住得好,則需要有健全完善的保障性出租房體系及充裕穩定的出租房供給。
房屋租賃市場對整個房地產市場而言,起著減壓器的作用。其長期的健康穩定發展,牽動著民心,關系著民生,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
專家:房價下跌不會導致房租上漲
財經評論員葉檀日前撰文指出,我國房地產市場與房租之間無必然聯系。一線城市房價十年漲五倍,但房租上漲速度可憐——來自杭州租房業龍頭企業盛世管家的數據顯示,2000年到2009年,杭州租金均價從1505元漲到2300元,10年才漲50%。
她表示,房租價格上升的真正原因在調控之外。“背景是通脹壓力增加,最低收入工資水平上升,給了房東提價的充足理由。由于我國尚未對租客有充分保護,房東隨時提價以測試市場底線。而急于驅趕低素質勞動力的地方政府對此眼開眼閉,甚至禁止群租助紂為虐。同時,商品房市場走勢不定,觀望者增加,一些人暫時租房導致租房者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