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租是一種充滿風險的商業投資行為,一旦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后果不堪設想。小業主在面對返租誘惑的時候,應該對這一后果有充分的估計。
廣州新中國大廈爛尾,讓負債累累的小業主們徹底認清了“返租回報”的“猙獰面目”。本報對此事作報道后,多位被套牢的小業主找到記者,想通過本報發出呼吁:“希望后來者不要再重蹈覆轍!”
迷人的投資殺手
想當初,被開發商捧作重要賣點的返租回報,曾被多少小投資者視為致富捷徑啊!
當年,投資新中國大廈商鋪的600多位小業主,絕大部分都相信了開發商的“信用銷售”:鋪位返租給開發商5年,開發商每年給予12%的租金回報。而5年之后,由于有了前5年的經營基礎,鋪位回到業主手中后,不管是由業主自己經營還是繼續出租,帶來的回報都會更大。
如同現在的“帶租約出售”一樣,當年新中國大廈對以“5年返租回報”方式購置商鋪的業主,在簽署預售契約的同時,還鄭重其事地在律師見證下簽署了《租賃合約》。
一切都似乎無懈可擊,既“合法”又在法律“監控”之下,以至于當時有“權威人士”估算:在廣州所有物業類型中,新中國大廈這類商鋪增值率最高,可達20%,5年增值100%,每年實際投資回報率可達32%,大大高于股票收益,相對于其它地產項目而言,無任何風險。
但是投資者們卻忽略了最基本的一條:共同約定的條款可以約束交易雙方的行為舉止,但卻不能保證開發商的實力。
不幸,新中國大廈向小業主回報了3個月的租金后,便陷入了難以自拔的財務危機之中。
羊毛出在羊身
一位當年的返租回報炮制者向記者披露,其實返租的“羊毛”全都出在小業主身上。開發商售鋪時就已按比例將價格打高三成左右,相當于開發商將提前得到的這筆錢逐年返還給小業主。問題是,開發商考慮的是盡快回籠資金,收到預售款后不是存在銀行里生息返租或是投入商場經營,而是不斷地進行開發周轉,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三個蓋子捂十個鍋,萬一某個環節發生問題,資金鏈就會斷裂崩潰。
“這本身就是一種充滿風險的商業投資行為,小業主接受返租的時候,應該對后果有充分的估計,”一位資深律師認為,“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誰欺騙了
誰。”
變種五花八門
盡管已有很多前車之鑒,而且建設部也已于去年明令禁止返租銷售。但是現今廣州樓市中各種返租回報的變種——“帶租約出售”、“利潤分成”、“保底分成”、“預付租金”等等又在粉墨登場,其“應用范圍”也從商鋪蔓延至酒店、公寓、寫字樓等其它類型物業,并且仍然在吸引著不少小投資者的追捧。
返租的方式也五花八門。有的是開發商按月或按年計付,承諾定期將租金存入小業主的銀行帳戶中;有的是在交易時,開發商按返租比例與年限,在樓價中以折扣優惠形式一次性“付”給小業主,也就所謂的“即返”。
現在的返租行情一般為7%至8%,期限多為三年。當然也有例外,記者新近發現番禺的一個商業盤,打出的返租廣告是“投資10萬,月收2000”,年回報率高達24%。
圈套這樣做成
開發商通常的做法是,商鋪散賣后,在承諾的返租期內設法引入主力商家開張,開發商收取租金。
能夠引入商家當然是好事。但是,在商業物業供遠大于求的廣州,招商并非一廂情愿。萬一無人進場,何來租金回報?商場物業建成后難以開張而空置,目前在廣州并不鮮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