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樓市持續“高燒”,公共租賃房已成為北京、上海等高房價城市亟需的應對之舉。最近,北京多家機構就北京和上海的房屋租賃現狀進行了網上和實地調查,發現租賃權益缺乏法律保障、租居條件較差和供需結構性失衡等,已成為困擾當前京滬兩大城市“租民”的主要問題。
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所在的五道口片區,地鐵13號線、高校資源以及城鄉接合部匯集于此,使這里成為北京市房屋租賃最熱門的板塊之一。
這個板塊是北京“租居”市場的一個縮影:方圓1公里的范圍內,房屋月租金從7000元至300元不等;業態分為高檔涉外公寓、商住一體、學區房、打成“隔斷”的群租宿舍以及由城中村農民提供的廉價房子。
最近,北京多家機構就北京和上海的房屋租賃現狀進行了網上和實地調查,發現租賃權益缺乏法律保障、租居條件較差和供需結構性失衡等,已成為困擾當前京滬兩大城市“租民”的主要問題。
租客遭遇糾紛:
60.5%的人選擇“忍氣吞聲”
某網一周時間段的統計數據顯示,在填寫問卷的7224名北京租房者中,有49.9%的人遇到過租賃糾紛。其中60.5%的人選擇“忍氣吞聲”,僅有18.7%的人借助法律手段。這組數據印證了多位采訪對象的觀點:房屋承租人權益難以保障,租賃市場亟待立法和規范。
北京中原地產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宮萍稱,房屋租賃中常見的糾紛,主要表現為出租人、承租人和中介機構三個方面的行為不規范。
從出租方來看,集中表現為出租人隱瞞物業權屬,合同未到期擅自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逃避應承擔的維修義務,不退還押金;從承租方來說,突出表現在承租人提前解約,中途退出,拖欠房租,損壞設備、物品,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未經授權轉租等。
由居間中介所引發的糾紛,主要為非法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不按規定收取傭金和不履行合約等,嚴重的還包括挪用客戶租金或者押金,甚至卷款潛逃。
對于多數人選擇“忍氣吞聲”處理糾紛而非訴諸法律,宮萍分析說,是因為當前租房糾紛走法律途徑“效率較低、成本較高”,目前此類訴訟大都依據《合同法》,缺少專門、細致的法條支撐,缺少簡易處理程序。
我愛我家上海分公司業務支持部經理陸英麗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上海的租賃市場現狀與北京類似,“沒有立法,導致租賃市場不規范、不透明。”在她看來,不解決立法問題,租賃中的三方——房東、租客和中介,都無法完全明確自己的責任。
備案登記缺失:
房屋租賃基本是自由市場化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目前房屋租賃市場的立法和管理缺失,與房屋出租登記備案制度不健全有關。幾年前出臺的強制登記備案制度現實中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
據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公司控股公司副總經理胡景暉估計,北京市房屋出租實際登記備案率“不足5%”。
胡景暉說,2008年,北京市公安局為提高對城市流動人口的管理力度,確立了“以房管人”的思路,與房屋出租中介機構合作,由后者代為敦促房屋租賃人進行登記備案。但情況并不理想,“目前北京的房屋出租僅有不足四成通過中介交易,其余60%的私人出租信息根本無從登記。”
即便是通過中介完成的房屋租賃交易,實際登記備案率也不理想。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董事長左暉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自2008年8月北京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系統正式運行以來,截至2010年1月,履行了網上登記備案手續的租賃交易量仍不足總數的20%。
胡景暉說,北京的房屋租賃市場,其實是一個龐大的“黑市”:一是政府對底數不清;二是絕大多數出租行為都在法律監管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