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子先到房管部門備案
“我們沒有通過房管局租賃房子,梁園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就讓我們交納租賃手續費,這屬不屬于亂收費?”昨天上午,步行街商戶曹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
曹先生告訴記者,梁園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到他店里收了100元的租賃手續費,這讓他很不解:“我又沒有通過他們租賃房子,他們憑什么收取我的這項費用呢?”
就此事記者采訪了梁園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副主任趙虎,他說,為了維護租賃雙方的利益,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設部42號令《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河南省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和《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租賃管理辦法》,租賃房子的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內,都要到房管局備案,并交納房屋租賃手續費。經過市物價辦核準,此項收費標準是房屋年租金的1%,由租賃雙方各承擔50%。
趙虎還告訴記者,商丘很少有人主動到房管局備案,他們只好到商店里向商戶宣傳政策,并且向他們發放通知書,限租賃雙方接到通知書后3—5日內攜帶相關證件到房管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辦證手續。對拒不備案的,他們將按程序并根據規定,對他們處以300元—3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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