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本人有一套門面房出租給個體老板王先生經營服裝店,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但近期發現經營的人不是王老板,而是由王先生轉租給了李小姐,且租金是我租給他的一倍,房屋租賃房東可主張差額租金嗎?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轉租須取得房屋租賃出租人的同意。
房屋租賃承租人轉租獲利房東可主張差額租金
張先生:本人有一套門面房出租給個體老板王先生經營服裝店,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現已履行了一年,但近期發現經營的人不是王老板,而是由王先生轉租給了李小姐,且租金是我租給他的一倍,我把原合同找出一看發現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是否可以轉租,請問,王老板是否可以將我的房屋轉租?對王先生轉租獲取的租金,我能否主張得到差額租金收益?
龐茂春: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轉租須取得房屋租賃出租人的同意。而江蘇省高院新頒布的《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對于未經出租人同意,房屋租賃承租人轉租房屋,出租人可解除與房屋租賃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同時可要求房屋租賃承租人返還向第三人收取的超過出租人應收租金部分的利益。所以你可以按照規定向王老板主張其多收取的租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