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解答】
我認為你的朋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合同無特別約定,在租賃合同中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擔對租賃物的維修責任,但是承租人負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物的義務和及時發(fā)現(xiàn)租賃物故障的義務。你朋友將該房租賃下來不居住也不對該房進行有效的管理,因此是有過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106條、《合同法》第217條、第219條、第220條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