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興的旅游短期居住方式———短租公寓,正在哈爾濱市悄然興起,為臨時生活在哈市的出行者提供了新的居住選擇,也為擁有閑置房屋的市民提供了新的理財方式。
兩年前開始嘗試做“短租公寓”業務的王先生告訴記者,他的經營想法來自一次會議旅行。有一次,他到南方一個大城市開會,沒來得及預訂賓館就匆忙趕到,跑了很多家賓館竟然都已客滿,無奈,只好向住在當地的朋友求助。經朋友介紹,他住進了一家“旅館”,賓館的房間與其他客房相連,幾個客房的客人可以共用一個廚房、客廳和衛生間,但客房是獨立的,不受其他人干擾,比嘈雜的招待所要好很多。
他說,在與房主攀談時得知,事實上,住的地方實際上并不是“賓館”,而是當地幾個人合伙經營的“出租公寓”。王先生了解到,這種“短租公寓”還有酒店式客房,獨立的一套精裝房里有1個或2個房間,這種公寓最受出行者歡迎,一般可以容納一個家庭。當然,酒店式公寓的租價比家庭旅館要高。
回到哈爾濱,王先生萌生了自己經營的想法。原來,他在哈市有三套小戶型的精裝房,都在出租,但租金最多的每月也只有1200元,他合計著,如果將房屋作為“短租公寓”按日出租,一室一廳的小戶型公寓每天就能賺取150元左右,月收入至少是原來的三倍。經過兩年的嘗試,去年底,王先生正式成立了一家移動公寓公司,還建立了網站,方便外地游客聯絡。王先生說,近幾年哈爾濱的游客和會議展覽多,為他添了不少生意。目前,他的主要業務就是短期出租精裝修公寓,和公寓住宅房按年托管再以酒店形式按天短租。
記者從另外一家“短租公寓”公司了解到,“短租公寓”的房子都經過精心設計,每個公寓都稍有不同,附帶有家具、電器及基本生活設施,如書架、微波爐、餐具、洗衣機等,多數沒有廚房,游客入住即可開始生活。談及為何沒有廚房,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客人最多居住三四個月,很少做飯,多數愿意到飯店吃。
但并非所有公寓住宅都可出租,業內專家提醒市民,有9種房屋不得租賃,包括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被法院、公安機關等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權屬有爭議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部門有關規定的房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違章建筑。
此外,市民在租賃合法房屋之后,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有利于從法律角度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減少不必要的租房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