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男xxx 電話
被告XXX1980年2月12日出生漢族公司職員現住北京市亞運村慧忠里小區403號樓463 電話
訴訟請求
1、請判令被告返還原告租房押金人民幣壹仟八百元整
2、請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二十五元、訴訟期間原告往返法庭的交通費五十元、原告誤工費三百元及合同違約賠償金壹仟零捌拾元、原告未退押金在被告持有期產生的定期存款利息
3、請判令被告當庭向原告做書面和口頭道歉
事實與理由
我于20007年9月5日租住被告在北京XXX小區403號樓463室的自住房租期至2008年7年5日租住期間我合法使用房屋及屋內設施2008年7月5日原告按合同約定正常退房退房手續辦完房主XXX當日以未帶錢為由拒絕退還房屋押金我無法只好讓房主XXX開據了押金欠條當日xxx承諾約定三日內退還押金但到今天已過了十五天房主xxx遲遲不肯退還我的房屋押金期間我多次電話聯系房主房主xxx均拒絕接聽電話房屋押金至今未退還給我
綜上所述我向貴院起訴請依法判決訴請以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證據及證據來源
1、身份證復印件;
2、房屋押金欠條復印件;
此致
北京市奧運村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一份
起訴人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