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合租過程中我們往往會遇到很多令人不知所措的問題,而一般的房屋合租信息都是二房東在網上或是其他途徑發布,他們也是先把一整套房子租下來,然后再把多余的單間租出去。那么,如果我們是和二房東合租,用不用和二房東簽訂租房合同呢?這件事情是否需要告知房主呢?
案例分析:我和陌生人合租的房子,他是二房東,我用不用與二房東簽合同,這件事情還需要通知一下房東嗎?
律師解答:如果不通知房東,你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證,畢竟蓋房子所屬人乃是房東(擁有產區的人)。一般所謂的二房東都會和房主有一份房屋租賃合同,而這種合同中,一般都會明確寫出如果把房間用于它途,必須征得房主同意。
你和二房東的合同,如果房主不知情,則屬于無效合同。你的權益無法保證。建議必須征得房主同意,然后和房主簽訂租房合同。至于合同條款在網上有的是,請隨便下載一個,改動一下字眼就可以了。
簽訂合同的時候,必須記錄對方的產權證號,或者房屋交易的合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