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東能隨便漲房租嗎
要依合同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租賃關系期間,協議中有相應的價格條款,雙方都必須忠實履行協議中規定事項。協議未到期,房東單方面要求漲價屬于違約行為。
房東更不得強行停水停電等行為,出現這些狀況可以在舉證成功后,要求房東予以賠償。一旦你的房東現在要求提高租金,他可以通過協商的途徑來找你解決。在租約合同期間,如果協商不成,房東并沒有單方面提高租金的權利。如果房東執意要提高租金,甚至要趕你走,此時,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其違約,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所以絕對沒有可以調整約定的,房東不可以單方漲價,你完全可以拒絕。房東強行解除的,你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繼續履行。
二、租房過程中出現違約怎么處理
依《合同法》第120條的規定,違約各方分別按各自具體違約形態的法律后果分別向對方承擔相應責任,亦即不適用過失相抵原則。所謂過失相抵,是指對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權利人亦有過失時,法官可按過失比例將損害在權利與義務人之間進行分攤,以減輕或免除義務人賠償責任的一種制度,過失相抵最先適用于侵權法領域,而近現代大陸法系及美英法系國家的民法大都將該制度擴展到合同法領域。
《合同法》之所以未規定雙方違約實行過失相抵原則,主要考慮到雙方違約情況的復雜性,加之過失相抵與雙方違約在適用方面存在三大區別:
第一、過失相抵適用于法律規定所發生的損害賠償領域,而雙方違約適用于債務不履行領域;
第二、過失相抵是互負損害賠償責任時的責任抵銷,而雙方違約的責任承擔并不限于賠償損失,還包括實際履行、強行補正及支付違約金等其他責任方式,不同責任方式之間有時并不能抵銷;
第三、在過失相抵場合,雙方過錯是導致受害一方損害的共同原因,而在雙方違約場合,雙方各自違約通常是致對方損害的單獨原因。
因此,對於雙方違約的處理,應首先分清雙方各自違約的具體形態,然后據以確定各方所應負的責任,并分別由各自向對方承擔。但參照《合同法》第99條、第100條的規定,若雙方所負責任為同種責任,依其性質可抵銷的,雙方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將各自承提的責任抵銷;若雙方所負責任為不同責任,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并可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