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國房地產改革后最早產生業主階層的地方,近年來,深圳業主維權的個案頻發,業主維權呼聲不斷高漲,出現了以景洲大廈業委會主任鄒家健、碧嶺華庭業主江山、長城盛世家園業主倪益民等人為代表的一批積極維權的個體。然而,在深圳民間維權事件不斷增長的同時,對深圳市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詬病也在不斷升級。
2005年3月,深圳近百個樓盤的代表向深圳市人大提交了《關于應依法撤銷<深圳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的建議書》,在該建議書中,甚至出現了“主管部門不履行對物管企業的監管職責,對于物管企業侵犯業主利益的行為,主管部門旗幟鮮明地站在物管企業一邊進行保護和支持,廣大業主的權利被侵害的現實成為了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尋租和牟利的機會;幾乎在每一個社區業主維權起訴物管企業的同時,都伴隨著一次對主管部門的行政訴訟;許許多多的業主上訪及越級上訪,都是主管部門不負責任及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的結果”等激烈言辭。
那么,應該怎樣看待深圳業主的維權行為?面對業主維權風起云涌的形勢,政府應扮演什么樣的角色?記者就此專訪了深圳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徐道穩。
業主不是管理對象
《南風窗》(以下簡稱《南》):近年來,深圳業主維權個案不斷增加,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徐道穩(以下簡稱徐):業主維權現象的出現和增加,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上世紀80年代以前,我國城市居民沒有私人財產,也沒有業主,當然也就不會有什么業主維權現象。自從我國實行房屋私有化和承認私有財產之后,許多城市居民同時也就成為了業主。
而業主的維權意識,需要有一個孕育和覺醒的過程。幾年以前,許多業主并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有法律意義上的物權,更不知道自己在住宅區里還享有那么多共有的公共權益。只感到自己個體的孤立、弱小和無奈。2003年9月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的頒布,教育和喚醒了業主們的維權意識。
但與此同時,物管企業和政府相關部門卻對此毫無準備。物管企業本來是收了物業管理費的,它的職責是為業主服務,本來應該叫“物業服務公司”,“管理”二字凸顯出把業主當成被管理對象進行管理的過時心態。由此出現服務意識缺乏、態度惡劣,甚至毆打業主的事情也就不足為奇了。
而一些政府部門一直有一種不信任民間的家長主義情結,認為凡事不經過他們主持和批準就不能算數,很多時候對業主的維權活動抱著懷疑和排斥的態度。再加上有些政府部門和開發商、物管企業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不能做到秉公處理。這些都是業主維權的個案不斷增加的原因。
《南》:業主維權的主要訴求有哪些?
徐:綜合起來,業主維權的訴求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與開發商的合同糾紛。包括交房拖期,質量低劣,面積縮水,裝修貨不對板等等。二、開發商侵占或出售作為業主共有財產的小區公用設施。比如侵占架空層出租牟利,將配套的商用房屋占為己有,不移交會所,不移交停車場,挪用業主的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等等。三、關于物管企業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方面的糾紛,以及物管企業侵占業主公共利益方面的問題。四、政府部門對業主權益的漠視和侵害也是業主維權的重要內容。政府部門不能依法處理業主投訴,甚至利用公權協助或參與對業主權益的侵犯。五、業主委員會是否代表多數業主的意愿,是否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也是業主維權的內容。
維權要有理有節
《南》:您怎樣看待深圳業主的維權行動?
徐:業主維權運動涉及業主、政府、開發商、物管公司等多個主體之間的關系,這些關系歸根到底是利益關系,因此業主維權運動標志著新型的社區政治正在中國形成和興起。所謂社區政治,其實就是不同的利益主體按照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通過協商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通過談判來尋找滿足各方利益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