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可以自己管理小區嗎?近日,山東省青島市“頤中花園”業主委員會因與物業公司就收費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又對該公司物業管理不滿意,宣布要炒掉物業公司,自己管理小區。此舉立刻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
無獨有偶,位于北京大興的“金華園”小區業主委員會在一次招投標中對一家物業公司投了否決票后,也提出要自己管理小區。
那么,業主委員會能管好小區嗎?記者就此專門對有關業主和單位進行了采訪。
來自業主的聲音
對于為什么要提出自己管理小區,“頤中花園”業主委員會負責人單女士認為,物業只是個中介服務部門,業主在處理小區事務時可以找社會上的專業服務公司來辦,業主們完全可以不依賴物業公司,自己聯系有資質的單位來管理。況且小區內有從事各種工作的退休人員,不少工作可以自己做,沒有必要再花錢請物業。據估算,如果他們自己管理,一年只要5萬元,而由物業公司管理則需要10多萬元。
北京“金華園”小區業主委員會副主任雍女士認為,目前在國內,政府部門要求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標選聘物業公司對小區進行各項服務。但在外國,如美國、加拿大是不存在物業公司這一行當的。他們是業主委員會(業主會)面向綠化公司、保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提供專業服務的公司直接招標。這樣,一方面服務質量有保證,另一方面減少了中間環節,降低了成本,受益的還是業主。這樣做的另一點好處是體現業主意愿,因為只有業主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樣的服務。現在是物業公司安排什么,業主享受什么;省略掉物業公司后,就是業主想享受什么就安排什么。同時,也是與國際接軌,便于評估。政府完全放手,由業主委員會施展本領,這在上海、廣州、深圳已有先例,而且效果不錯。北京上地的“西里”小區也正在嘗試使業主委員會和居委會合二為一。
來自管理部門和物業企業的聲音
業主委員會要求自治,對管理部門和物業公司來說無疑是一次嚴峻的挑戰。
青島市物業管理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認為,按照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小區建成交付后必須實行物業管理,部分居民因為費用問題要自己管理小區的做法有一定的盲目性。對于業主來講,出現問題應該和物業公司協商解決,讓物業公司幫助完成。不要把責任都推到物業公司身上,也不能把物業公司當成對手、敵人。因為物業公司是一個法人組織,能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而業主委員會是社團組織,不能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對于收費問題,這位負責人還表示,政府確定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是5%左右,稅費為5%,其余約90%都是用于房屋及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物業管理服務的開支。每個住宅小區的物業收費價格都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據負責“頤中花園”物業管理的青島吉利物業公司王經理介紹,吉利物業是開發商委托的前期物業管理單位,由于業主委員會至今沒有聘請他們的意向,他們已于近日退出了該小區的物業管理。他認為單憑業主的熱情是很難管好小區的。
持同樣看法的青島銀都物業管理公司總經理張某峰也認為,物業管理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行業,業主們很難管好。有些業主對物業管理工作不太了解,認為物業管理只是站站崗、掃掃地。其實物業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除了保安和保潔,像設備的維護和更新、環境的綠化和護理,以及社區管理、服務管理等。一個好的物業管理能通過整合擴大規模,降低成本,規范管理,最終提高服務水平,使房地產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如果一個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無法正常進行,房屋及設施將會失修失養,保安保潔無人管,小區環境逐步惡化,最終利益受到損害的還是小區全體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