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閉會后代表全體業主行使職能權的組織,即享有委員會應有的權利,同時也要履行其應盡的義務。不論是享有權利還是履行義務,都是業主委員會的職責表現。除了負責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草擬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草案或修訂草案并報業主大會通過這些基本職責外,業主委員會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如下:
(1)業主委員會的權利
1、決策權。業主委員會的決策主要體現在:決定選聘或解聘物業管理公司,代表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決定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物業的翻新、設備的維修保養或更新,需動用物業維修基金時,必須經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決定物業管理費用預算及審批重大費用開支;決定物業內公用部分的開發使用及處理,如天臺廣告牌的開發等。業主委員會在決定重大問題時行使表決權,每位委員一票,以獲得多數票為通過。如贊同票和反對票相等,委員會主席可行使雙票權,使動議成為決議而獲得通過。
2、審議權。應該說,審議權也是決策權的組成部分。因為對提交到委員會的提案進行審議,審議的結論也是一種決定。業主委員會要進行審議的事項有:管理費預算,每月、季、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管理公司的每月及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等。
3、監督權。行使監督權是業主委員會的重要職能,主要表現在對管理公司工作的監督。監督權的行使主要是:監督管理公司的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理得當;監督管理公司的工作能否達的目標。如果管理公司的工作有違背委托管理合同的地方,或管理公司的工作達不到合同目標要求,業主委員會則要督促管理公司在一定期限內予以改進,否則,業主委員會可以解聘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除了監督管理公司的工作之外,還要監督業主認真履行管理公約,監督業主遵守各項管理規章,監督共用設施設備、場地的使用與維護等。
(2)業主委員會的義務
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自治組織,在享有業主賦予的各項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A.遵紀守法。業主委員會的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遵紀守法是業主委員會自我約束的根本表現。
B.支持配合管理公司開展工作。管理公司雖受聘于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有權監督管理公司,但也有義務支持管理公司,盡可能為其工作提供方便,應將業主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管理公司反饋,協調及增進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關系,幫助管理公司排除工作中的干擾與阻力,為管理公司創造一個寬松的工作環境。
C.做業主的宣傳、教育、說服及督促工作。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布宣傳各項管理規章,教育業主自覺遵守管理公約及規章,說服業主理解有關管理收費,督促業生按規定繳納管理費及其他應分攤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