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房地資物[2005]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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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房地局: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關于實施〈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若干意見》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物業管理實際情況,我局對滬房地資物[2003]456號文的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現將《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示范文本印發給你們,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滬房地資物[2003]456號文同時廢止。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業 主 大 會 議 事 規 則
(示范文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規章,制定本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二條 (業主大會的組成)
本業主大會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
本業主大會設立的業主委員會為執行機構。
第三條 (業主大會宗旨)
本業主大會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合理、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努力創建“管理有序、環境優美、治安良好、人際關系和諧的居住社區”。
第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一、業主大會名稱:
業主委員會辦公地址:
二、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四至及附圖):
三、物業類型:
(住宅、辦公樓、商業用房、廠房、倉庫、其他類型物業)
四、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占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套,非住宅 平方米。
第二章 業主大會
第五條 (業主大會議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