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小區該成立幾個業委會?隨著分期開發的小區增多,這一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專家建議,分期建設或者兩個以上單位開發建設的住宅區,其設置的設施設備是共用的,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委會。但該住宅區內已形成的多個自然街坊或者封閉小區,可以分別作為獨立的物業管理區域。
近日,上海閔行區某小區業委會成立“卡殼”。該小區一期、二期分別位于報春路南北兩側,業主習慣稱之為北區和南區。2003年4月,該小區南區、北區共同成立了一個業委會籌備小組;今年2月,業委會成立,但報到房地部門后未被批準。房地部門的理由是一期、二期是兩個小區,適合成立兩個業委會。業主們對此感到不解,當初兩區成立一個業委會籌備小組,現在卻要“分家”,如果現在分別籌備成立,到時報批再次被拒怎么辦?一期、二期到底該成立一個還是兩個業委會?對此,閔行區房地局物業管理科的李先生說,由于該小區一期和二期中間隔一條市政道路,事實上被分成了南北兩部分。小區業委會籌備成立在2003年9月之前,當時沒有明確的劃分小區依據,業主也沒有足夠的重視,南、北兩區于是決定成立一個業委會。去年9月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后,小區劃分作為物業管理的一個重要問題被提出來,該小區一期、二期適合作為兩個小區來成立業委會,以避免日后在維修資金的使用上出現矛盾。物業科讓業主們充分討論,究竟成立一個還是兩個業委會,將充分尊重業主的意見。如果業主決定成立一個,則只需發布一張公告即可。
當前,大型住宅區普遍面臨著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問題。分期開發的小區,對如何劃分物業管理區域,該成立一個還是兩個業委會普遍存在困惑。業內人士建議,劃分物業管理區域的主要標準,應看其設置的共用設施設備是否有密切關聯。新建住宅區,特別是分期建設或者兩個以上單位開發建設的住宅區,如果其設置的設施設備是共用的,應當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但該住宅區內已形成的多個自然街坊或者封閉小區,則可以分別作為獨立的物業管理區域。房地產科學院副院長王青蘭也認為,《物業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已把成立業委會的權力賦予業主,成立一個還是兩個業委會,應本著有利于物業管理的原則,由業主自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