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泄露的文檔,涉及廣州雅居樂、華南碧桂園、星河灣、華南新城、錦繡香江五個高檔小區。
11月7日網友上傳至百度文庫,已被百余人下載。
新快報記者抽取250個電話進行確認,99%的電話都打得通,40個信息準確無誤。
日前,家住華南碧桂園的林先生向新快報記者報料,稱其在百度文庫上發現有一份名為“廣州番禺華南板塊業主”的文檔,里面收錄了大批番禺華南板塊業主的資料,林先生和鄰居們的姓名、住址和電話都赫然在列。
除了林先生所在的華南碧桂園,廣州雅居樂花園、廣州星河灣、錦繡香江、華南新城等華南板塊樓盤的8000多戶業主資料,隨便點點鼠標都能下載。對自己和鄰居們的業主資料被泄露,林先生并不陌生,這兩三年來他沒少受中介、保險的騷擾,如今自己的資料在網上一查就有,林先生感到非常震驚,“難道我們買了房,就連一點隱私都沒有了?!”
街坊投訴
高檔小區業主 信息批量被泄
據報料業主林先生稱,幾年前他就在華南板塊定居了,不久前,他計劃在附近多購置一套住房,于是上百度網站搜索相關的房產信息,“我在百度上輸入‘廣州番禺華南板塊’的時候,一個標著‘業主’兩字的鏈接吸引了我的注意。”于是,林先生點開了這條鏈接。一看之下,大驚失色!
林先生發現,這是一份記載著番禺華南板塊大部分業主信息的文檔,“我所在小區的相關信息也在其中,于是我下載了該文檔,之后竟發現我的名字位列其中。”林先生告訴記者。“這樣我的隱私無疑暴露在公眾的視野之下了,還有可能給不法之徒可乘之機。”昨日下午,林先生憤怒地告訴記者,由于他個人能力有限,所以希望通過本報跟百度交涉,令其撤下該相關信息。
記者調查:
文檔多達181頁,雖然詳盡但可能“過氣”
華南板塊多個樓盤都有涉及 業主信息8300余條
按照報料業主的提示,記者在百度上輸入相關關鍵詞,結果輕而易舉可找到這份資料。
記者發現,這份文檔的標簽是“地產”,卻被歸類在幼兒小學教育欄目,是一份WORD格式的文檔,共有181頁之多,每一頁都密密麻麻排滿了物業及業主的詳細信息,經記者統計,這份資料竟涵蓋了8300余條的業主信息。
記者留意到,這份文檔由網友1tianjinyang上傳。上傳時間為2010年11月7日,目前已經被閱讀了224次,共有120人下載過該文檔。根據記者下載的文檔,這份WORD文件最后編輯時間是2010年3月份,由1tianjinyang進行編輯。
通過對業主信息的分析發現,文檔中提及的業主主要集中在廣州雅居樂、華南碧桂園、星河灣、華南新城、錦繡香江這五個華南板塊房價過萬的高檔小區,信息中包括個人手機號碼及物業門牌號碼。資料中,雅居樂共有2074條信息,華南碧桂園共有1967條信息,星河灣一共有2089條信息、華南新城有1441條信息、錦繡香江共有731條信息。記者還留意到,除了涵蓋了所有大型樓盤里的所有小區之外,這些信息的“密集”程度非常之高,如華南碧桂園怡翠苑9街就有多達4個物業及業主資料被提及。這份資料除了物業及業主的信息外,甚至還有相關小區規劃設計部、車隊聯系人、房產銷售部、附屬幼兒園等負責人的具體聯系方式。
250個號碼40個正確
昨日下午,按照這份名單,記者隨機抽取250個電話進行電話確認,發現99%的電話都打得通。據記者統計,250個電話中,約40個信息是準確無誤的,也有部分電話與姓名、物業對不上號。
根據調查,資料不準確的原因是有業主房產已經賣掉過戶,或者聯系方式張冠李戴。記者還留意到,早期的小區或組團,資料準確性相對不高,相對遲建的小區或組團,業主資料準確性相對較高。
物管公司稱資料有假
記者致電這些樓盤的發展商,無一例外,各發展商均表示對此事并不知情,并且馬上上網查看,態度比較激憤。廣州雅居樂花園的工作人員馮先生對泄露業主資料的行為進行了譴責。
華南碧桂園一位物管經理聽說小區的業主資料被掛到網站上,立刻上網查看,查驗后激動地對記者說:“這些資料肯定是假的!不可能是從我們物管公司泄露出去的!”該名物管經理解釋,“我從資料里隨機抽取了六名業主的姓名和電話,雖然業主姓名是對的,但電話號碼卻是錯的,打過去說不是我們的業主。我和同事將資料跟我們手頭掌握的資料對應了一下,發現基本都不對,有的業主姓名是對的,但電話基本都錯。還有,里面好多門牌號碼根本就不是我們小區的,我們小區沒有那個門牌號!”華南新城物管處負責人回復:“我們核對過了,至少是幾年前的舊資料,很多都對不上號了,估計是業主以前到中介公司放盤留的電話。”
新快報記者還分別聯系了廣州雅居樂、星河灣、華南新城等樓盤的物業管理部門,都稱資料核對工作有點復雜,需要時間詳細核查后才能給答復。
專家說法
陳舒:亟需全面立法保護個人信息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師協會名譽會長陳舒告訴記者,她在2005年就向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了要盡快對個人信息立法的建議。“國家一直在弄,但我不清楚進度為何那么慢。”陳舒認為,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中的規定,只列明了國家機關、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并未將房地產公司、地產中介、網站等企業納入。她建議將來出臺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擴大責任承擔的對象范圍,并詳細規定接觸個人信息人的義務,發現問題后侵害人追蹤的程序及應該承擔責任的。
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周賢日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我國一直在進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活動。《個人信息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從2003年就開始起草,2005年初完成;2008年,《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呈交國務院。但一直沒有下文。
目前,我國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在法律領域,只有一些散落的規定。如2009年2月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此外《侵權責任法》里也有一些比較寬泛的規定。
發展商和物管處:誰泄的密根本無法查清
記者采訪一位熟知“業主資料買賣潛規則”的業內人士,據他透露,業主資料被泄露有多種途徑,如房地產交易登記的部門、律師行、銀行、物管處或發展商本身都有可能將業主的資料泄露出去,一般是個別人員私下拿出去交易牟利。廣州雅居樂花園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看過之前流傳的一份業主資料,里面除了業主姓名、電話、地址和銀行賬號等基本資料,連每套房子的具體面積、房間數甚至陽臺的數量都一清二楚,這種資料通常只有相關部門才可能知道得這么詳細。該工作人員表示,“就算在房產公司和物管公司,能掌握到業主全部資料的人員也不多,房產公司通常只有客戶服務部門和開發部負責辦理房產證的人員才會接觸到業主資料,物管公司通常只有主任級以上人員才可能有齊全的資料。無關的工作人員想查都查不到的。”新快報記者聯系了廣州星河灣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采訪,物管人員稱不方便接受采訪,該盤業主楊小姐向新快報記者透露,昨日下午她曾到物管處質問為什么自己的資料會被放到網上,物管人員上網下載資料后回復她說:“這事太復雜了! 我們入職時就簽了保密協議,能掌握業主資料的人不多,公司有嚴格管理,業主資料按理說是不容易泄露的。不過,業主信息不僅物管公司有,電網公司的相關企業、有線電視公司、電信公司、網絡公司乃至自來水、煤氣等相關企業,都會掌握到這些資料。如果他們愿意,哪個環節都有可能泄露!”對于物管公司的解釋,很多業主都不能接受。番禺某樓盤業主歐小姐說:“我家只有我一個人住,固定電話只在物管處登記過,卻有人直接打過來問我要不要放盤,這一定是物管處泄露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