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對物管公司派駐小區的管理處工作不滿意,老雷希望業委會能管一管,替業主說說話??衫侠子X得現任業委會“沒盡責”,于是,他在小區搞宣傳,召集業主們開大會,希望能罷免現任業委會,重新選舉,再罷免現任物管。
重慶市一小區內,老雷對物管公司派駐小區的管理處工作不滿意,希望業委會能管一管,替業主說說話??衫侠子X得現任業委會“沒盡責”,于是,他在小區搞宣傳,召集業主們開大會,希望能罷免現任業委會,重新選舉,再罷免現任物管。
可就在老雷召集的業主大會開始前幾分鐘,幾個壯男沖進會場,對老雷一陣群毆……
老雷:“我發現3個問題,業委會該管”
昨天,我們在南坪見到了3年多前被打的老雷。
老雷說,當時,他發現自己所住小區的物管存在著3個問題:1. 小區裙樓門面,有些出租給了做餐飲生意的,排煙道直接就從小區里面走,它對業主們的身體健康是個隱患;2.小區里面有個游泳池,我打聽來的消息是,每年物管要從游泳池收取7萬元營業款,可物管從來沒說過要和業主一起分配;3. 當初選舉的業主委員會非法,根本不到半數。老雷說,對于第3個問題,他堅決認為應該由小區半數以上的業主自己來選舉。
業主大會召開前 他被人打了
2007年1月14日,經過老雷的宣傳召集,愿意響應老雷的業主紛紛來到小區,準備參加老雷召集的業主大會,重選業委會,罷免現任物管公司。
可就在業主大會開始前幾分鐘,突然沖進來幾個人,直指老雷,對他一陣群毆。
老雷被送進了醫院,經過診斷,老雷被打得“右腎挫傷,鼻骨骨折”,被鑒定為“輕傷”。
警方調查后得知,這場群毆的指使者,就是物管公司副總楊某,1月初,楊某就給保安主管500元,讓保安主管去找幾個社會上的人,教訓老雷。老雷被毆后,保安主管又從楊某那里領到了2500元“勞務費”。
2007年10月9日,這起轟動了小區的故意傷害案宣判了,原物管公司副總楊某被判處1年半,其他4名被告也都被判刑。同時,法院判決5被告賠償老雷8.5萬元經濟損失。
檢察院提出抗訴 物管公司向老雷賠禮道歉
官司贏了,老雷卻不服,“明明是物管公司派人打我,為什么物管公司不承擔責任,只讓副總個人承擔責任。”老雷提出上訴,二審時法院認為:老雷沒有相應證據予以佐證屬職務侵權,駁回老雷的上訴?!?/P>
老雷是個較真的人,雖然已拿到了全部經濟賠償,但他不認可物管公司沒責任的說法,他又走上了申訴的路。他把材料交到了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院經過一番實地走訪調查后,認為老雷說的有道理,便向法院提出了抗訴。
今年11月16日,經過檢察院抗訴,法院再審后判決:老雷作為小區業主,對物管公司的服務有意見,有權要求更換物業公司。物管公司副總楊某及小區保安人員等人,利用物業管理的有利條件,有目的、有預謀、有組織地暴力侵害業主的人身權利,物業公司應當對老雷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物管公司應向老雷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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