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打開信箱,夾雜在報紙信件中的一張薄薄紙片映入市民王先生的眼簾:尊敬的業主,您已未交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1546.8元。匆匆掃了一眼催繳單上詳列的電梯、清潔等一系列明細賬目,王先生毫不猶豫將其塞進一堆廢報紙。指著家門口半年未亮的路燈,王先生說,“維修設備能像催繳物業費這么勤快,我老早交錢了!”
遲繳甚至不繳物業費,在申城不少小區并不鮮見,也讓物業公司深感頭痛。記者調查發現,除卻少部分確為惡意拖欠外,“拒繳物業費”是很多業主對物業表達不滿、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后一招”。
每年年初即一次性交清全年的物業費,是家住本市西區某小區李女士多年來的習慣。然而一次親身遭遇改變了她的這個做法。今年年初,李女士向物業報修電梯里被損壞的探頭。物業滿口答應立即修理,然而半年過去了,一切如故。從那以后,李女士再也沒主動交過一次物業費。每隔一季度,物業電話催繳的時候,她總要先提一堆要求:修補好大樓門口破損的臺階,更換被砸碎的鋼化玻璃頂棚等等,什么時候修補好了,什么時候去交錢。原本合理的要求卻要用這種不盡合理的方式解決,李女士自己也覺得無奈:誰讓這個方法最有效呢?
統計顯示,截至2009年底,本市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8557個住宅物業小區中,有7155個成立了業主大會并組建了業主委員會,占全市符合成立條件小區的83.62%。這意味著,本市還有近二成小區雖符合條件,卻仍未成立業主大會。對于這些小區的業主而言,維權更顯艱難。浦東某一小區,有近半業主長期拒繳物業費。緣由很簡單:這個2005年建成的小區,當初開發公司指定的物業公司兩年合同早已到期。在其實質上管理小區的期間內,物業擅自將小區會所租給他人開店,默許附近商住樓、飯店將車停進小區,對樓內的群租行為視而不見……各類出格行為讓人憤慨。小區業主們雖然通過各種途徑表示希望更換,但卻因為種種原因始終“炒”不掉。在各種努力都無成效之后,最后許多業主干脆拒繳物業費,“這是表達不滿最直接的方式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