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開發商明明承諾是精裝房,可去接房時發現還是清水房。沙坪壩港城·鳳鳴香山小區9名業主一紙訴狀將開發商重慶耀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耀浦房產)及負責銷售的重慶潘氏裝飾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下稱潘氏裝飾)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開發商返還精裝修價款及利息等100多萬元。昨日,9名業主將一面錦旗送到市一中院承辦法官手里。
據業主代表何先生介紹,他是上班族,平時擠不出時間搞裝修。2008年2月,他看中了位于沙坪壩覃家崗的港城·鳳鳴香山小區商品房。“廣告上說,接房時是精裝房。”何先生以每平方米5600多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套60多平方米(套內面積)的小戶型。雙方還約定,交房時間為2008年7月18日。隨后,何先生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并辦理了納稅和按揭貸款等相關手續。2008年7月18日,何先生按時接房,但他打開新房后,出現在眼前的是一套空蕩蕩的清水房。隨后,何先生找耀浦房產討說法,但開發商將責任推給了潘氏裝飾,并說不關開發商的事。
何先生同時得知,和他有相同遭遇的,小區里還有8名業主。經多次協商未果后,9名業主先后將耀浦房產及潘氏裝飾告上法院。去年9月30日,沙坪壩區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何先生等業主與開發商、裝飾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和房屋裝飾合同,耀浦房產及潘氏裝飾共同實施了向何先生等出售精裝修房的行為。而何先生等人已按約定付清了購房款,但開發商和裝飾公司卻未能依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已構成違約,應共同承擔違約責任。法院一審判決耀浦房產、潘氏裝飾立即返還業主購房款中的精裝修價款及利息等100多萬元。
一審宣判后,耀浦房產及潘氏裝飾均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市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