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購了一套二手房,才入住三個月,居委會竟然通知我交7年的衛生費。這樣收費也太不合理了吧。”日前,家住第一城小區的諸女士向本報熱線反映。
去年10月份,諸女士在第一城小區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前幾天,她因受工傷,到當地居委會開一份居住證明時,居委會卻給她發了份通知書,讓她交清2003-2009年共7年的衛生費672元。
“我入住這套房才3個多月,為何讓我交7年的衛生費?”諸女士感到不解,但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她,他們只找這套房子的業主收費。
諸女士說,原來的業主是一個姓黃的香港人,常年不在這里住,這套房子因此也就一直空著。她沒想到原業主還欠7年的衛生費沒有交。
昨日,記者與第一城小區所屬的博愛社區居委會取得了聯系,相關負責人黃女士說,居委會收衛生費,都是一年收一次,每戶每月8元。居委會每年七八月份都給居民發出收取衛生費的通知書,但不知什么原因,這戶居民一直沒到居委會來繳費,長期積累下來,就達7年之久。
黃女士說,諸女士如果購買了這套二手房,購房時就應該和原業主把衛生費用交接清楚。現在,諸女士可以把房產證等相關購房手續拿到居委會給工作人員查看,等工作人員調查清楚她的購房時間后,居委會將向原業主追交所欠費用,不會讓諸女士多交衛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