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朝陽區金泉家園 (論壇 新聞 視頻)四號樓門口貼出有業主申請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公示書。公示書貼出后,多名業主聯合抵制鄰居改變住宅性質。大屯里居委會說,居委會是按照流程辦事,公示時間為十天,只要有一戶業主不同意,居委會也不會蓋章。
金泉家園一名業主說,昨天早晨他在公告欄中看到一紙公示書,稱四號樓二單元某住戶申請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十天的公示期內,本居住區內其他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可到社區居委會主張權利,發表意見。“我們擔心小區變亂。”一名業主說,如果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出入的人多了,小區內也就變得相對不安全,所以大家堅決反對。很多人都向居委會提出了反對意見。
朝陽區工商局工作人員說,已取得房產證的住宅,如果想要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其中有一項要求是申請人需要拿出所在地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出具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是否出具文件由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決定。”
昨天,大屯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說,小區有一戶業主想要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居委會貼出公示書是按照程序辦事。小區內的所有居民都可以投票,都是權利人。如果在公示期間沒有業主反對,居委會可以蓋章通過。“有一戶不同意,居委會也不會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