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和有經驗人士點撥兩大維權途徑
在今年“3·15”來臨之際,房地產領域的投訴糾紛熱點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記者日前采訪了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投訴部主任王月。
羅先生2007年購買了東山某商品房,并于2009年4月收到了交樓通知書。收樓時發現陽臺地面不平、內墻空鼓等問題,多次向物業公司反映但未果。經了解得知,原來該商品房還沒有經過建設部門竣工驗收備案就交付業主使用了,嚴重違反了合同。消委會介紹,該案件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
2009年6月,陳小姐在某樓盤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并在銷售人員的催促下繳納了1萬元定金。回家仔細閱讀《置業指南》發現合同存在很多不合理之處,與開發商協商沒有結果,過了簽約期限后開發商向她發出律師函,表示她“撻定”要沒收1萬元定金。陳小姐認為開發商違反了認購書中的“雙方協定”,要求開發商賠付雙倍定金。
維權行動一:及時投訴
談到上述房地產領域的糾紛時,王月顯得頗為無奈。她表示,房地產糾紛在現實中解決起來很難,而且成功率較低。在維權過程中,往往是消費者的執著意志是主導因素,只有堅持維權才能爭取自己的應得利益。她建議,遇到問題的消費者應多方求助、多打電話,尋找多種解決方法的途徑。
維權行動二:“接待日”上訪
此外,一位有著豐富維權經驗、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還提醒,解決房地產投訴糾紛的相關政府部門主要有: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廣州市城市規劃局及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等,消費者可根據自身碰到的情況到對口部門直接進行情況反映。每個政府部門都會定期舉行“局長接待日”,如果在接待日上訪,解決效率會高一些。同時,在各政府部門的官方網站都會有局長接待日的具體日期,市民可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