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市(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
①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多層物業建筑面積不足3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或高層物業建筑面積不足1萬平方米,或多層、高層混合物業建筑面積不足2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或大樓。
②物業產權單一并由產權人自用的。
③已實行物業管理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同意續約的。
④在保密或安全等方面有特別要求的。
⑤國家規定或行業要求不適宜采用招標方式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