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標實施階段
3.1招標組織機構
3.1.1項目招標領導小組
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的組建辦法是由招標人(項目法人)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組建方案,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后成立。其職責是負責招標過程的領導,向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評標報告等資料。
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的組成:
(a)對于主機設備和分散控制系統招標人(項目法人):3一5人包括主要投資方主管單位:2人包括國家電力公司1人,主管電力公司或電力集團公司1人招標代理機構:3人工程設計單位:l人(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開行1人)
其中:組長:招標人(由項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長擔任)
副組長:招標代理機構副組長:國家電力公司計劃部副組長:招標人(由項目總經理擔任)
(b)對于輔機、輸變電設備和裝置性材料,可參照(a)執行。
項目招標領導小組在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以后發標以前成立。
3.1.2評標小組
評標小組于召開首次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會議以前組建。由招標代理機構商招標人組建評標小組,經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確認。評標小組下設技術組和商務組,聘請的專家從評標專家庫中選定。招標代理機構人員屬聘請專家。
3.1.2.1技術組5~7人(單數)
主機設備:7人/%業
聘請專家4人
招標代理機構1人
招標人1人
工程設計單位1人
輔機設備:5人/專業
聘請專家2人
招標代理機構1人
招標人1人
工程設計單位1人
組長由聘請的專家和招標人擔任。
3.1.2.2商務組3一5人(單數)
招標代理機構、聘請專家2—3人
招標人2—3人
組長、付組長由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擔任。
3.1.2.3紀檢監察和法律咨詢
由項目主管單位派紀檢監察人員1人對整個評標過程進行監督,招標過程中隨時向法律顧問進行咨詢。
3.1.2.4秘書組
由招標人組建,負責評標過程中的資料收發,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標文件的保管。
3.1.2.5會務組
由招標人組建,負責評標過程的日常活動安排。
3.1.2.6招標人應將項目招標組織機構報電力部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備。
3.2招標文件
3.2.1招標文件的編制
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編制依據為招標人提供的資料。
對于主機設備和1000萬元(指合同估價,下同)及以上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統(DCS),自招標人提供全部資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過3個月;
對于1000萬元以下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自招標人提供全部資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過2個月。
招標人應于委托招標合同簽訂后1周內,向招標代理機構提供下列資料:
項目建議書及其批準文件;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稿)。對于輔機設備招標還應提供全套初設及其審查資料;
招標人(含工程設計單位)對招標設備及其相關系統的參數和使用條件,運行條件等方面要求的資料。
3.2.2招標文件的審批
3.2.2.1對于主機設備和1000萬元及以上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統(DCS):
招標人邀請設計院共同初步審查確從由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
招標人(含工程設計單位)審查招標文件的時間:
初步審查——2周
審查確認——1周
經招標人審查確認的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上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自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報審招標文件后一般在2周內批復。
3.2.2.2對于1000萬元以下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
招標人邀請設計院共同初步審查確認由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
招標人(含工程設計單位)審查招標文件的時間:
初步審查——2周審查確認——1周
經招標人審查確認的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上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備。
3.2.3招標文件的出版
經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和核備的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正式出版。
3.2.4對3.2.2.1的招標文件,出版后報電力部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備。
3.3首次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會議
首次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會議于發標前進行。會議內容為:聽取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關于前階段招標工作的匯報,通過招標代理機構商招標人提出的招投標具體日程安排,確認招標代理機構而招標人提出的評標組織機構人員名單,確認評標辦法。
3.4發布招標通告
采用公開招標時,由招標代理機構會同招標人發布招標通告。招標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和地址;
資金來源;
工程項目名稱和地址;
招標設備的名稱、數量及范圍的簡要描述;
投標日期、時間和地點;
每套招標文件的收費金額。
若在招標文件發售之前進行資格預審,則要發布資格預審通告,通知潛在投標人在指定的地點、日期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經資格預審后,再對合格者發送投標邀請書。
采用邀請招標時,由招標代理機構會同指標人發投標邀請書。
3.5資格預審
3.5.1由招標代理機構會同招標人均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3.5.2對投標人資質的要求
3.5.2.l合格的投標人應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具體應符合下列條件:
3.5.2.l.l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5.2.1.2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5.2.1.3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3.5.2.1.4業績
a)具有設計、制造與招標設備相同/相近設備1~2臺套2年以上良好的運行經驗,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發現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