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貸款幾乎停辦 住房抵押貸款幾乎停辦
“想貨款,頭都跑大了也沒辦下來!”市民趙先生在和記者談起自己辦理貸款的經過時,連呼郁悶。趙先生是有兩套房子的人,但跑到銀行申請房產抵押貸款去做點生意時卻頻頻被拒。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像趙先生這樣用房子抵押貸不到款的人目前在南京還有很多。據業內人士透露,在住房抵押貸款上,南京的銀行收得越來越緊,有些銀行幾乎都停辦了。
趙先生“尋錢記”
趙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原本是一家飯店的廚師,工作了幾年后,覺得自己對這一行業了解得差不多了,自己燒菜又十分的內行,于是打起了自己當老板的念頭。誰知道光籌個本錢都費盡周折。“當廚師這么多年,認識的都是窮朋友,自己積蓄不多,家里又都是窮親戚,不能指望他們,只有向銀行借錢一條路了。”趙先生把手上揉皺的報紙抻抻平,面色黯然地告訴記者。
在向銀行申請貸款之前,趙先生還特意上網看了很多文章,感覺自己貸款條件還是比較成熟的。“我和我愛人名下各有一套房子,我可以拿自己的房子做抵押,然后用抵押來的錢去投資飯店,這怎么都是合情合理的吧?”但一家一家的銀行打過去,劉先生的申請統統遭到了回絕。
“確實有銀行讓我過去咨詢,但看了我的情況表示沒法辦,房產抵押也不行。甚至有的銀行一聽我是要貨款開飯店,一句‘不辦’就把我回絕掉了。”開不了飯店,趙先生心情十分不好,自已收入不高,妻子自從去年下崗后又一直給別人打工,收入低不說,還要整天看老板臉色行事,更重要的是由于開飯館不成,夫妻倆為剛上小學的孩子設計的一個美好未來也無法實現了。
為了親身體驗趙先生的這種難處,記者昨日對南京各家銀行進行了暗訪。記者在電話中表示:自己是司機出身,因為單位效益不好,萌生搞客運的念頭。因此想去銀行申請用自己的房子抵押貸款買一輛客車,多家銀行一聽到記者要貸款買車的時候立刻就拒絕了,都表示不愿辦理。終于記者在一家股份制銀行電話咨詢到該銀行有車貸業務,于是開始打聽起詳細情況,銀行方面提出了首付35%的要求,記者表示也能接受。但當銀行方面了解到記者貸款買的是客車時,頓時變了一副面孔,冷冷地扔下一句:“客車不做!”記者表示,因為家里有兩套房子,可以拿出一套來做抵押,但銀行表示無法辦理。
與此對應的是南京個體、私企戶的迅速增加,而融資難、貸款難則成了限制其發展的瓶頸。根據近期發布的南京2005年一季度完成民營經濟發展目標任務情況,其中第一季度新增個體戶8630戶、新增私企戶4339戶,但有個體戶表示:現在用住房抵押貸款困難多了,抵押擔保條件太苛刻了,而且手續繁雜。因為缺少足夠的資金,即使遇到機會,也只能眼巴巴地望著其與自己擦身而過。
房子抵押不一定能貸到款
“很多老百姓一直以為,只要用房子做抵押就能貸到錢,但從銀行的角度來說,隨著風險的增大,一套房子根本無法貸到款。”農業銀行的一位業內人士這樣告訴記者。
2005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正式實施,根據某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規定,如果借款人沒有其他住房,則人民法院不能對其抵押房產進行拍賣、變賣或抵債。
根據這位業內人士的說法:新規定的出臺頓時使銀行方面緊張不已,也在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直接導致了南京各家銀行對于僅有一套住房的市民的房產抵押業務全線停辦。畢竟,當前房產抵押是銀行貸款的一種重要的擔保形式。這類貸款一旦到期不能按時還款也沒有延緩期,銀行通常的做法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房產。按照新規定,如果借款人沒有其他住房,法院就不能對其抵押房產進行拍賣、變賣或抵債。
那么,對于有兩套房子的市民呢?該人士表示,隨著風險的進一步增大,用第二套住房貨款成功的幾率十分校“除了少數客戶我們給予辦理,大多數來申請的人我們都是一口回絕。”
這位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銀行不愿辦理住房抵押貸款,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房產價格評估時,經常出現評估價格過高的情況,這使得銀行即使把房產拍賣了,仍然會有經濟上的損失;二是因為抵押房產因為地段不好、房屋質量不高、年限過長等多種原因,經常存在賣不出去的情況。因此對于銀行來說房產抵押風險也是十分大的。“盡管房子確實存在一定的投資價值,但銀行圖的又不是借貸人的房子。銀行在放貸出去的時候更多考慮的是如何把錢收回來,因此各方面把關就非常的嚴格,輕易不做。”
舉個例子:都是拿房產抵押,新街口的新房子和江寧的舊房子肯定不一樣。新街口的新房子盡管貴些,但容易變現,因此銀行樂于接受;江寧的舊房子價值不高,銀行變現也困難,因此銀行很可能拒絕接收。
另外,即使貸款人有超過一套的在住房,銀行也可能難以執行。根據《規定》第17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如果貸款人惡意逃債,并打算與第三人串通,通過訂立虛假轉讓協議,將其已抵押的住房轉讓給第三人,并假稱已向第三人轉讓了抵押財產,那么這一財產將因此不能被查封、扣押、凍結,導致債務人轉移財產或者串通逃債成為可能。
因此銀行在辦理貸款特別是抵押貸款時,較從前更為加大了債前審查力度和貸中監督力度,“最高法院這一司法解釋的出臺,將導致銀行出現新的金融風險”。
相對于難以變現的房產,銀行在抵押方面更愿意接受國債、人民幣理財等金融衍生物。
房產抵押用來創業?更難
“我們銀行確實從前對一些創業者發放過助業貸款,但金額部比較校而現在這個項目已經停掉了”。某國有銀行的一位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具體什么原因,這位銀行人士卻不愿作過多說明,只是表示銀行要考慮風險因素。而記者從銀行方面了解到,由于這幾年一系列貸款的放開使銀行積累的呆賬壞賬不少,從去年起,銀行對外放貸的力度明顯收縮。
“其實關于貸款發放的松緊尺度都是掌握在銀行手里的。”工行一位信貸中心的人士這樣告訴記者。按照這位業內人士的說法,發放這類創業或是經營類貸款其實銀行方面的底線并不是很高。根據這位業內人士的表述:發放貸款的基本標準是資金用途明確,抵押物具體產權清晰。而記者從另一家銀行看到,申請個人創業貸款的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50歲以下;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相關的行業經營許可證;3.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項目具有發展潛力或市場競爭力,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資信良好,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及債務記錄,且能提供銀行認可的抵押、質押或保證;5.在經辦機構有固定住所和經營場所;6.在我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并通過我銀行賬戶辦理日常結算;7.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