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我于2006年在荊門市掇刀區購買住房一套,樓層為6樓,即頂層;其上還有隔熱層,隔熱層所有權歸開發商所有,現在房子有滲水問題,原因為:隔熱層屋面的質量問題導致6樓產生滲水;開發商屬于個體開發商。
請問:1、現在的責任問題是否屬于由開發商承擔? 2、若開發商不予理睬此問題或者拒絕修繕,我是否可以通過法律來起訴此開發商?或者得到以及相關的賠償?3、開發商對于房屋質量是否終生制?
謝謝!
滬律網李丹律師:1、對此問題需要進行鑒定,如果確實是房屋質量問題鑒定結果就是非常有利的證據;2、如果鑒定是房屋質量問題可以收集證據直接起訴開發商要求賠償相關損失。3、開發商不是對房屋質量終生負責,這是有期限的,要看你的購房合同是如何約定的。4、民事訴訟重在證據,建議收集和保存好相關證據。歡迎聯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