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期權)抵押合同公證
(一)抵押權人(金融機構)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營業執照》、《金融業務許可證》;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文件及身份證件;
3、如委托他人代簽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委托書;
4、簽署合同所使用的公章印鑒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代理人簽名樣式;
5、《抵押合同》和《抵押貸款合同》文本。
(二)抵押人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抵押人為自然人
(1)《房地產權證》(商品房《預售合同》);
(2)本人身份證件(如系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證件及其同意抵押房屋的證明);
(3)如委托他人代簽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2、抵押人為法人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3)法人同意抵押的證明(如董事會決議);
(4)《房地產權證》(商品房《預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