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樓市變化莫測,尤其是“京十二條”下發后,二套房貸政策史無前例的從緊,各銀行將陸續開始以“認房又認貸”的標準來認定第二套房。那么對于改善型置業升級的人群在現階段該如何實現購房愿望?為此記者采訪了“偉嘉安捷”的專業人士,專家指導如下:
案例:金先生是一家廣告公司的客戶經理,婚前曾全款購買過一套房產,現市場價為150萬元。眼下,金先生的女兒即將上小學,需要接父母過來照顧孩子,可是金先生現在居住的小兩居明顯不能夠滿足居住需求。于是金先生想再買套大點的房子居住,金先生看上了一套總價為180萬元的二手房,可是在向銀行咨詢時,卻被告知如果其貸款買房的話,有可能會被算作是第二套房,將需要首付至少50%,利率上浮1.1倍。而因為二套房銀行是以房產評估價的五成來發放貸款的,所以金先生的首付款至少要110萬元,可是金先生手頭只有100萬元的積蓄。
分析:“偉嘉安捷”的專業人士介紹說,在“京十二條”下發前,金先生如果使用貸款再購房的話,可比照首套房政策執行。而新政下發后,根據銀行對二套房“認房又認貸”的政策精神,對于金先生這種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貸款購房人群有可能會劃為二套房,首付需50%,利率需上浮1.1倍。
支招:“偉嘉安捷”的專家建議,像金先生這樣的置業升級人群可以通過抵押消費貸款緩解資金壓力。金先生有兩種購買方式,對比如下表:
從上表可以看出,如果直接購買的話,金先生手頭的資金不足以支付首付款。而使用抵押消費貸款的話,金先生名下的這套房產大概可以評估到120萬元,抵押消費貸款購房一般可以貸到七成,也就是說金先生可以貸到84萬元左右,再加上金先生的100萬元積蓄可以全款購買該房產。
據了解,現在銀行“先抵押后放款”的流程,放貸時間較之前有所延長后,二手房業主更傾向于全款購房人,如果全款購買的話一般可以從業主那里拿到一定的折扣。而金先生抵押中的房產還可以正常居住或出租,因此專家建議金先生可以將這套房產出租,用租金收益來沖抵抵押貸款月供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