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房地產抵押的概念、特征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后,由貸款金融機構代其支付其余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房地產抵押的法律特征:
(1)房地產抵押是為了擔保債權而設定的從合同,其效力隨債權的設定,轉移、消滅而變化。
(2)房地產抵押是一種諾成性合同,一般都不轉移占有,只將作抵押的權屬證件移交給抵押權人,其抵押房地產仍由抵押人占有和管理。
(3)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物,其抵押行為無效,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再抵押行為屬于無效。
(4)抵押物在抵押權人保管期間滅失、損毀的,抵押權人如有過錯,應承擔民事責任..抵押物在抵押人滅失、損毀的,應當認定抵押關系存在,并責定抵押人以其財產代替抵押物。
(5)房地產抵押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進行房地產抵押的雙方,必須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按照規定領取房地產抵押證。
本文關鍵詞:房地產抵押,概念,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