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的條件
房地產抵押權的提前實現,是指在債務履行期滿之前,由于其他事由的出現,抵押權人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的房地產,從而對其債權優先受償。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的條件如下:
1、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
2、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
3、抵押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
4、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事由。
在房地產抵押提前實現后,所得的價款,如果抵押雙方同意,或者抵押人已經死亡、破產的,可以提前清償;否則,應將價款提存,以保證主債權到期后可獲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