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資料:
?、佟斗课菟袡嘧C書》原件和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诘盅喝朔蚱揠p方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③共有房屋須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原件;
④抵押當事人對所抵押的房產價值無法協商一致時,應由房產評估機構確定,并提供評估報告。
2、公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資料:
?、佟斗课菟袡嘧C書》原件和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谄?、事業單位提供本單位法人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酃灿蟹课蓓毺峁┕灿腥送獾盅旱臅孀C明原件;
?、艿盅寒斒氯藢λ盅旱姆慨a價值無法協商一致時,應由房產評估機構確定,并提供評估報告。
?、輫衅蟆⑹聵I單位房地產抵押的,須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的書面證明原件;
?、藜w所有制企業房地產抵押的,須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原件;
?、咧型夂腺Y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房地產抵押的,須提交董事會通過的決議原件;
⑧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產抵押的,須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原件。
(三)收費:
按魯價費發[2004]13號文件規定執行。
1、住宅房屋房產抵押手續費按定額收取,抵押金額50萬元以下的,每套(宗)150元,50萬元以上的每套(宗)300元。
2、其他房屋房產抵押手續費在魯價費發[2002]171號文件規定的基礎上降低50% 收取。即:
抵押金額(萬元) 收費標準(‰)
2000(含)萬元以下部分 0.7
2000-5000(含)萬元部分 0.175
5000-10000(含)萬元部分 0.105
10000萬元以上部分 0.035
3、房產抵押登記手續費由抵押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