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前不久,我無意中聽別人說起,我所購買的商品期房,被開發商抵押給了銀行。我想問一下,這種房子有哪些風險?
解答:業主購買已經抵押的房屋,最大的風險是無法通過合法手續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從而無法實現購買的目的。這主要體現為,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可以被確認為無效,或是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從而使房屋陷入一種不穩定狀態。
根據《擔保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如果房地產開發商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那么銀行有權將抵押物即房產進行拍賣、變賣以優先收回貸款。
在此情況下,購房者將無法以第三人的身份對抗銀行,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