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優先受償的位次性是指同一財產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權人抵押的,在行使抵押權時,優先受償的法定次序。
《擔保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在用于清償時,對于“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因此以同一房地產向不同的債權人抵押時,其受償的順序應按登記機關登記的先后為序。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位次性是指同一財產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權人抵押的,在行使抵押權時,優先受償的法定次序。
《擔保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在用于清償時,對于“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因此以同一房地產向不同的債權人抵押時,其受償的順序應按登記機關登記的先后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