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急需用錢又難以從銀行或者親戚朋友那借到時,會不會拿自己的住宅,商鋪等去典當行去結款呢?據調查數據顯示:上海東方典當行近10年來的典當金額達到80億元,在房地產、機動車、手表、黃金等當品中,房地產典當金額占比在60%-80%間,這是其他無法比擬的。
“典當作為 "實物銀行",作為一種必不可少的融資途徑,經過這些年的發展,已經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和認同。房地產典當是資金變現最快的方式之一,可以緩解燃眉之急。個人、公司名下的住宅、辦公用房、商鋪等都可以用來抵押典當。在利率上浮、信貸收緊的情況下,房產典當能有效緩解小微企業和個人短期資金缺乏的困境。另外,相對其他當品而言,房產當品的單件價值要高于其他許多類別的當品。這也是典當物七成以上是房地產的主要原因。
其實,房地產典當是我國最傳統的融資方式之一。 2001年 《典當行管理辦法》的出臺,使典當行業又重新復出,確定了房地產典當的合法地位,為房地產典當提供了法律依據; 2005年 《典當管理辦法》對房地產典當進一步規范,使得房地產典當進入穩定、規范的發展階段。目前,上海典當業年典當金額約在30億元左右,已形成一定市場規模,而其中的典當物60%-80%是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