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教你避免一房二賣 來源:未知 作者:佚名 時間:2010-12-23
律師教你避免一房二賣
一房兩賣是當今房地產市場經常出現的問題,購房者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很難知道其需要購買的房屋是否已被開發商銷售給另外的買主,那么購房者在房屋買賣中鈣怎么做才能盡量避免一房二賣的情況發生呢?下面小區物權律師就預防一房二賣的問題做一個具體的分析。
在商品房買賣中,如果購房者與開發商只是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而沒有進行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此時買受人只有合同法上的請求權,而不具有排他的效力,這種情況下就無法防止開發商將房屋以更高的價格再賣給其他人的情況發生。
為了預防這種一房二賣的情況發生,我國法律已經作出明確的規定,《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根據此條的規定,你可以和開發商約定向有關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這樣即使開發商違約再把房子賣給其他人,因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手續,也不產生物權效力,這樣就可以保證你將來能夠獲得這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