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發生戲劇性的變化,90天內,畫家李x蘭就要搬出她在北京東郊通州區宋莊的那個小宅院了。五年前,身為城鎮居民的她花了4.5萬元向當地村民馬x濤買下房子,但近日法院裁定他們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原房主馬x濤只要支付9萬余元的補償,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把她“請”出門去。
此判決書一下,同在宋莊購房聚居的其余200余名藝術工作者,接下來很可能就要集體落到被各自的原房主“請”走的尷尬境地。這應該算是國內“小產權房”的第一案,而且發生在京城名聲赫赫的畫家村,其轟動性影響不用多說。
國土資源部近日重申,城鎮居民不能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有關買賣協議一律不受法律保護。據說這就是原房主起訴并打贏官司的決定性原因。
照理說,國土資源部的一紙明令,理應讓爭論多時的“小產權房”問題塵埃落定。但事情似乎并非表面上那么簡單。在一些支持“小產權房”合法化的人士看來,這實際上跟現行的農村建設用地管理體制的合理變革有莫大關系,而在一般民眾眼中,此類農村的房子售價低廉,與各大城市中心區連番上漲的高房價形成強烈反差,不由得人不心動。
力主“小產權房”合法化的獨立學者秋風認為,這將令農民從土地使用權轉讓中獲得合理利益,對緩和城市化加速發展帶來的“失地農民”等尖銳矛盾,遏制對農民權益的過分侵蝕均有積極意義。從房地產市場的現實需要來說,適當放開農村建設用地合理流轉的“口子”,有助于土地多渠道增量供應,緩解城市緊張的用地指標,有效遏制城市地價、房價的過快飆升。
也有更尖銳的批評稱,一方面是城鎮居民被禁止自行到農村購買“小產權房”,另一方面各地地方政府以各種理由低價大面積征用農村土地,“變”為國有土地后,再高價出手,其中利益,不言自明。
知名農村問題學者、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秦暉便一針見血地指出,“小產權房”爭議背后隱含的農村建設用地合理流轉制度變革困難,根源在于“條文易改,利益難調”。
但他又表示,現在的農村集體所有制嚴格來說只是一個“殼”,即使農村土地自由流轉“松綁”,村集體能否承擔重任還是個疑問,因為基層村官利用手中權力侵吞村民集體利益的例子早已屢見不鮮。
回過頭來看,這次與馬x濤一同起訴畫家們的宋莊村民一共有13位,理論上說他們本應是“小產權房”合法化的直接受益者,如今“反戈一擊”,實在讓人意外。由此可知,“小產權房”及其相關問題的復雜性,恐怕不只讓政府部門頭疼,也超出房地產及學術界人士的最初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