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個別區域重現推銷“小產權房”的現象,既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秩序。對此,我局已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該違法銷售行為進行查處。
我局再次鄭重提醒廣大市民,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去購買“小產權房”,購買“小產權房”將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動產權。這類房屋所謂的“集資房合建協議”、“律師公證合同”等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因沒有經過規劃、土地、建設等部門的審批,在房屋質量、配套設施、物業管理、水電等方面都可能存在問題,會給購買者的生活安全帶來種種隱患。
請廣大市民不要購買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產權狀況不清晰的房屋。購買此類房屋不但助長了違法銷售行為,而且自身權益無法保障,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特此公告。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