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的合法性被有條件地“承認”尚不過24小時,官方迅即改口予以全面否認。12月13日,京城有媒體率先報道: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態認為小產權房盡管違法,但對于符合規劃、具有一定規模的小產權房可補辦手續轉為合法。此消息在短時間內廣泛傳播,輿論一度認為政府準備對小產權房“松綁”。不料,次日國土資源部作出澄清,小產權房合法化的新聞是虛假報道,并重申城鎮居民不得購買,也禁止主管部門為其核發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媒體關于小產權房的報道是否屬實,民眾自有解讀,他們的立場恐怕很難因國土部的“辟謠”而改變。此前,眾多的媒體報道已將小產權房在全國尤其是北京地區的狀況完整呈現。無論是建設數量還是市場需求,小產權房都相當龐大,具備了相當深刻的社會影響力,成為政府不得不嚴肅面對的問題。國土資源部最新的表態反而證明,即便是在國家最高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對于如何處置小產權房也存有分歧。強調既定政策的權威性,繼續宣告小產權房的非法身份,實質上體現了行政者的消極退守,無助于彌補小產權房在政策及現實處境下的分裂局面。
政府在處置小產權房上遭遇的最大挑戰莫過于其合法性之爭。假若以現有的土地和規劃法規作為標準,小產權房的合法地位無從談起,也無從申訴。可究竟誰才有資格認定小產權房的合法與否?政府既然要堅決維持對土地壟斷的格局,自然容不下小產權房的另外一套闡釋邏輯??汕∏∈窃谶@一方面,政府遇到了普遍的反對意見。解釋權實際上已不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市場、農民、村集體乃至憲政學者都齊聲說“不”,密集的異見緊貼小產權房的實際,襯托出行政辯白的無力感。
小產權房的發展蔓延非一日之功,迄今超過十年。這是政府對土地資源最勤力經營的十年,也是農民的土地所有權最被漠視的十年,更是城市房地產市場對社會壓迫最為深重的十年。政府成為商品房用地的唯一提供者,開發商形成住房的唯一來源。在土地流轉的不同環節,農民和市民感同身受的竟然是類似的剝離感。土地增量的收益只在理論上屬于全體人民,它所制造的房地產市場、GDP政績、地產權貴與普天下之房奴并存。一般國民無法分享土地的好處,根本無從置喙,卻不能逃避層出不窮的土地弊端。
因而,歷史地看,政府早就遺失了對小產權房合法性的裁定權。這也是當政府重申保守立場時隨即遭受大面積指責的原因。小產權房不可能與大產權房、土地、住房供應等令人不堪的社會現狀隔離開來。一旦行政部門預備如此思考甚至依此行事時,民眾立即會有心理反彈和激烈抗拒。當然,誰也不能向農民或市民保證,小產權房定會實現他們的全部期望,但在土地收益一味地被剝奪與看得見的夢想成真中,如何選擇當是不言自明的。所以,即使不拿自然法或農民對土地享有的完整所有權作為參照,有關部門已在持續的不作為、亂行政中自動取消了對小產權房的鑒定權威。
豈止是在小產權房上,在更多的領域更廣泛的視野中,政府權威流失甚至喪失權威都不鮮見。與此相對應,市場權威或社會權威得以樹立,民眾雖不能靠權利發言但足以用腳來投票。譬如在華南虎照片風波中,社會已對照片作出確實為假的權威鑒定,有關部門對此結論拒絕積極作為,固執己見,政府公信與社會權威此消彼長即為典型事例。顯然,行政權威在社會心理中的矮化會造成嚴重后果,其一就是行政的合法性不斷流失。當國土部門反復宣示小產權房絕對不合法時,小產權房逆行政糾察之勢而動,竟在所謂“非法”的指責中逐漸合法,其間規律就與此相關。
觀察小產權房的緣起與逐漸強悍的演化過程,一斑而窺全豹,行政權的擴張與行政錯漏其實同時存在,而后者很可能粉碎前者排他性獨大的幻覺。行政之外尚存不息的社會和執著的市場,也映照著終歸要迸發力量的公民權利。小產權房作為官方言辭中的“土地違規”現象,實為積淀而生的社會問題,而其解決顯非政府一味強硬重申既定法規即可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