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媒體援引深圳市民政局方面表示,《深圳市機構養老設施用地供應暫行辦法》將公開征求意見,并經深圳市政府進行審定后,于近期出臺《深圳市養老基礎設施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未來7年擬投建30個養老工程項目,空置小產權房在符合規范的情況下將有可能改為養老院。
在辦法中,明確機構養老設施用地將優先納入全市近期建設與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分類細化了機構養老設施用地供應方式。方案稱,未來7年擬投建30個養老工程項目,總投資近百億,其中社會投資約占80%。
市民政局局長杜鵬透露,該暫行辦法規定,大部分新增養老設施用地將由市區兩級政府持有,引進社會資本投資,投資之后產權歸政府,經營權給投資方,限定 20年到30年的使用期限,“這樣就能讓土地變成零地價,不給老人轉嫁地價成本”。對于“空置小產權房是否可改為養老院”一事,杜鵬表示,部分小產權房在符合規范的情況下可以改為養老院,“可以討論,但能不能行最終要等規劃部門裁定”。
據了解,深圳市將在羅湖區大頭嶺區建設深圳市養老創新集群園區,建立示范性養老園區,涉及養老服務項目總投資約3.5億元。規劃總用地面積為4654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7萬平方米。
此外,深圳市民政局表示,未來將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加大養老工程的建設推進力度。將出臺《深圳市老齡服務產業發展專項行動計劃(2014-2015年)》(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已聯合上報市政府審議)等政策。
另悉,4月深圳首次成功掛牌出讓一宗位于寶安中心區的養老用地,按要求將建最少500張養老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