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所謂“小產權”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那么小產權房能貸款嗎,小產權房的法律屬性如何呢?
一、小產權房能貸款嗎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也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以,嚴格來說小產權房是不能貸款的。 有人認為,只要小產權房可以轉化為產權房,便可以申請貸款,但是,小產權房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轉化為產權房的。
從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來看,小產權房屋轉化為產權房缺乏法律依據。從我國對土地的管理理念與土地管理的價值取向來分析,短期內我國還不會放開集體土地的流轉。因此,小產權房屋向產權房的轉化還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同時,即便今后小產權房屋可以轉化為產權房,從現有的土地制度來看,購房人還會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此一來購房人購買鄉產權房屋的費用也就與購買商品房相差無幾。
國土資源部再次嚴厲地指出,小產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筑,違反土地管理法律,集體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開發,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明確表示,小產權房違法,絕對不允許再建設。對于那些已經在農村購買了小產權房的消費者,國家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具體的解決措施。
二、小產權房的法律屬性如何
“小產“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目前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產權”“集體產權”,它并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說的再直白一些,“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小產權房”、“鄉產權房”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根本不能夠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
首先應當明確的是小產權房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許小村集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小產權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銷售環節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現行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才讓人誤認為是非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