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親戚在城郊建了一棟房子。當時圖價格便宜就花了6萬塊錢買下來了,但因為是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現在我聽說我們這邊可能要進行城市建設并規劃為拆遷范圍。請問,如若我們的買賣合同去公證處公證,拆遷的話能否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款?
答:你好,不可以。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你所購買的小產權房,應該是你親戚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因為沒有國家核準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這種合同土地、房產部門均不會予以登記備案。因此,雖然你購買的合同是真實的,但因為國家禁止小產權房買賣,你這種情況公證處是不會予以公證的,即使公證亦屬無效。因而,如若你購買了親戚的房子,房屋所得的拆遷補償款應當歸原產權人所有,即你的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