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價日益暴漲的今天,小產權房其主要表現為,價格低廉,應該低于商品房30%以上價格,賣給本集體成員價格更低廉,更優惠。目前在全國,主要是一些城中村,村中城,改造過程中,出現了一大批小產權房。
其目的也很簡單,共給對象就是集體成員,有剩余就走向了市場,因為他本身也是市場化的一個運作方式。該不該購買小產權房?
第一:什么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實際就是在集體土地上蓋的房子,就屬于小產權房,因為土地不是國有,更別說土地出讓手續了。
從用途是上和交易上和公租房有一定的相似之處,但是公租房可以買斷土地出讓權,手續可轉正,小產權房不可以,除非土地統一變更。
這就決定了幾個問題:
一是購房者購買的小產權房不能公開轉讓、抵押。
二是只能集體成員購買,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其他人購買后續事情麻煩過多。
三是拆遷只補償,具有集體土地權利的人,其他人無權享受任何補償。
第二:小產權房有幾個特征:
一是小產權房屬于不能對外交易的房屋,對外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二是購房人交付房款后得不到合法的房產,不能確定房屋的產權歸屬,一紙沒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者協議。
小產權房出售人認可購房人轉讓房屋,并辦理所謂的轉讓登記,但是這種登記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一旦發生糾紛不能產生保護購房人的效力。
三是遇到房屋拆遷情況的,也不能依法得到補償。
如果,當賣房人反悔并起訴到法院的,出售人只需退還房款,購房人則需要返還房產,這就吃了大虧。
小編點評:
一是在高房價的今天,小產權房,房價確實有很大的吸引力,法律保障上無法突破。
二是付全款,購房壓力更大;小產權房付款方式,一般是全款,不能做貸款按揭;有可能的期房,只能是分期付款而已。
三是從購房者的角度來說,購買小產權房雖然價格便宜,但是產權狀況存在很多問題,要承擔巨大的風險。因此,有意向購買小產權房的購房者需要自己對風險和收益作出選擇判斷,作出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