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房子產權能公證嗎?
前些年我父親的單位倒閉前蓋了幾棟集資房,當時由于沒有購房資格,所以借本單位職工(已經過本人同意)的名字自己掏錢購買了一套90多平房集資房并給予他同事1萬元的好處費,因為房子不能買賣,所以一直沒有過戶,兩人之間只簽訂了一份購買轉讓協議。因為最近我父親的單位的主管公司可能要開始辦房產證了,害怕對方后悔,想要和對方在公證處做一份房子產權公證,以證明自己對房子的所有權,不知道行不行,有沒有法律效益,請給予告知,十分感謝!順便問一下對這套房子買賣是否合法?
律師:
關于集資房尤其是暫時沒有房產證的集資房轉讓協議,公證處是無法辦理公證的,因為雙方的買賣協議是無效協議.不受法律保護,實務中此類糾紛多是賣方惡意違約.